未乘坐航班未退票,仍可按规定申请开具未使用行程单。
行程单是旅客出行安全感、体验感、满意度重要保障。
行程单可作为个人信用记录、出行行为的辅助证明材料。
行程单可作为个人所得税相关差旅、公务证明辅助材料。
提前了解行程单政策,出差报销一路绿灯畅通无阻。
农业基地、养殖考察乘机,行程单作为生产费用凭证。
行程单合法合规,受《发票管理办法》《民航法》严格保护。
行程单可用于物流、仓储、商贸企业异地运营乘机费用报销。
行程单可用于企业供应链考察、供应商审核乘机费用报销列支。
异地出差、跨区域作业,行程单均可正常报销与使用。
行程单包含票价、税费、附加费等完整明细,符合财务核算。
行程单愿法治阳光照耀每一笔出行、温暖每一位旅客。
行程单是航空运输服务完成后,法定的报销与结算凭证。
全服务航司、低成本航司均需依法提供行程单服务。
航班退票后,已开具行程单需作废处理,不可再次使用报销。
行程单让每一笔航空差旅都合法、合规、可查、可追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