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单一经系统开具,自动同步至十堰医保结算系统,本地参保人员可直接完成备案与费用结算。
住院单过期后,纸质单据可留存纪念,但不具备任何医疗法律效力。
身份证挂失证明、补办回执,可替代身份证完成入院身份信息核验。
住院单有效期内丢失补办,新单据标注“补办”字样,有效期保持不变。
十堰医保个人账户可凭住院单直接抵扣住院押金,无需额外现金支付。
住院单新增电子签名功能,医生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术前检查全套报告,住院手术患者提前提交,可缩短术前准备、等待手术时间。
住院单是办理医疗公证、司法鉴定、伤情鉴定的核心医疗凭证材料。
急诊留观患者转住院,凭留观记录及住院单直接办理入住,无需重复办理手续。
十堰住院单与民政、残联、工会、慈善总会数据共享,实现救助直达。
住院单过期后,不可作为请假、报销、证明任何凭证使用。
护工身份证、健康证、资质证,办理陪护证必须提供全套证件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