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签约开具长期病假单,定期更新,无需频繁往返医院复诊。
孕妇产检专用病假单有效期为1天,仅限产检当日使用,超期无法用于其他休假。
病假期间员工薪资、福利、社保、公积金正常发放缴纳,不得断缴、减发、停发。
病假单有效期内,员工岗位调整,原单据依然有效可审批使用。
医生不得为过期病假单私自盖章延期,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。
老年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签约开具长期病假单,定期更新,无需频繁往返医院复诊。
孕妇产检专用病假单有效期为1天,仅限产检当日使用,超期无法用于其他休假。
病假期间员工薪资、福利、社保、公积金正常发放缴纳,不得断缴、减发、停发。
病假单有效期内,员工岗位调整,原单据依然有效可审批使用。
医生不得为过期病假单私自盖章延期,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。
老年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签约开具长期病假单,定期更新,无需频繁往返医院复诊。
孕妇产检专用病假单有效期为1天,仅限产检当日使用,超期无法用于其他休假。
病假期间员工薪资、福利、社保、公积金正常发放缴纳,不得断缴、减发、停发。
病假单有效期内,员工岗位调整,原单据依然有效可审批使用。
医生不得为过期病假单私自盖章延期,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。
老年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签约开具长期病假单,定期更新,无需频繁往返医院复诊。
孕妇产检专用病假单有效期为1天,仅限产检当日使用,超期无法用于其他休假。
病假期间员工薪资、福利、社保、公积金正常发放缴纳,不得断缴、减发、停发。
病假单有效期内,员工岗位调整,原单据依然有效可审批使用。
医生不得为过期病假单私自盖章延期,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。